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章程

作者: 时间:2019-08-02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国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要求,根据《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海事职业学院专科层次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

第二条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46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

邮政编码:261108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简介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潍坊市政府注资并主导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学院位于世界风筝之都山东省潍坊市。学院毗邻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潍坊森达美港和白浪河游艇旅游码头,位于大学城核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学院占地面积822亩,建筑面积19.4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5409余万元,纸质图书42万册,专兼职教师330余人,现有在校生6046人。

学院大力加强特色、骨干专业建设,积极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需求,对照高端装备、智慧海洋、精品旅游和现代金融四个方面,优化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做大做强涵盖金融、物流、港口、航空、高铁、国际邮轮乘务和餐饮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所需要的高端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

学院与北京东方通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成北方(潍坊)航空高铁综合公共实训基地并投入运行,实景飞机客舱、实际舱门训练器、应急训练设备、安全训练设备等航空、高铁服务情景教学环境,面向全国空中乘务和高铁乘务专业的合作联盟院校提供技术技能性实训服务,年培训规模达3600余人次。

学院与京东和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京东校园实训中心,打造区域电子商务交易和大数据分析平台。以二级学院为载体,推动校企双方深度融合,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教学与职业接轨、学生与岗位接轨、实习与就业接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类别


A类(普通类)

B类(退役军人)

C类(技术技能)



会计

20

5

30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5

30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10

5

30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5

50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

0

0


无人机应用技术

10

0

10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10

0

10


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

10

5

20


旅游管理

10

0

30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10

0

0


酒店管理

10

0

20


空中乘务

10

0

10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10

0

10


烹调工艺与营养

10

0

40


港口与航运管理

10

5

30


航海技术

10

5

70


轮机工程技术

10

5

70


物流管理

10

5

30


电子商务

20

5

40


安全技术与管理

10

0

10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20

5

20


物联网应用技术

20

5

20


合计

270

60

530



第十条 招生形式、类别

招生形式为单独招生。设 ABC 三个类别,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 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 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B 类、C 类。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 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考生的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鲁教职发〔20191号)文件有关要求。详见教育厅网站“政策文件”栏目。

第十二条 考核及录取办法

考生需在 8 27 日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参加考试。A 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 320 分,专业技能 430 分。B 类、C 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 750 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采取不同群体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方式进行,共录取 2 轮,按考生的总成绩相应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额满为止。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第六章 其 它

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退役军人按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标准和学生数核定下达有关高职院校。

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人;(3)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6000/人;(4)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人。

2、学院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和院长奖学金。

3、企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

第十五条 学院实行助学政策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4000元。

2、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帮助。

3、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院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应用技术两专业的学生可申请京东E计划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海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0536-5128998 5128996

网  址:www.sdm.net.cn

电子邮箱:shandonghaishi@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科教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号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